答:1、正常情况:参保人员在长沙市参加生育保险,从参保缴费到账的下月起,连续缴足10个自然月后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
2、其他情况:
(1)参保人员停保后,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费用,从续保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;
(2)参保人员停保后,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,从续保到账的下月起10个自然月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
注:申报生育费用及生育津贴必须在正常参保状态下进行;续保月份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