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保政策解读

Q15:生育保险待遇享受的条件?
发表时间:2022-03-23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答:1、正常情况:参保人员在长沙市参加生育保险,从参保缴费到账的下月起,连续缴足10个自然月后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

2、其他情况:

(1)参保人员停保后,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费用,从续保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;

(2)参保人员停保后,3个月以后办理续保手续的,从续保到账的下月起10个自然月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。

注:申报生育费用及生育津贴必须在正常参保状态下进行;续保月份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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