答:两种处理方式:
1、按在职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至达到最低年限后,办理退休,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;
2、按规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一次性补足费用后,办理退休,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。
一次性补足基本医疗保险费=缴费基数*10%*[(1+8%)*n-1]/8%
其中:n=30年/25年-职工累计缴费年限;10%为缴费比例;8%为每年缴费递增率。